(一)组织会员开展学术交流,提高会员的业务和学术水平;(二)向有关部门推荐本学会会员的优秀论文、科普作品及科研成果等;(三)积极开展咨询服务,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提供决策依据;(四)积极承担省科协和相关学会所安排和委托的有关工作,接受政府购买服务;(五)促进会员之间以及与政府、高校、企业与研究部门的教学、科研、以及技术开发之间的合作;(六)承办主管部门和会员委托的其他工作。